发布日期:2024-12-14 来源: 网络 阅读量( )
。规划控制指标:容积率≤2.0、建筑密度≤45%、绿地率≥20%,建筑限高50m。G2-2-2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(070102),地块面积为1.98ha(29.7亩),规划控制指标不变。调整前后用地及指标变化如下: (2)G2-2管理单元:将原G2-2整块居住用地进行分割,北侧保持现状居住用地(已建成住宅小区),南侧调整为商业用地,调整后G2-2-1为商业用地(0901),地块面积为1.93ha(28.95亩),同时可兼容商务金融用地(0902)或娱乐用地(0903),用地兼容性比例控制在总计容面积的15%以内 近日,吉安市自然资源局青原分局组织编制完成了《河东经济开发区西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3-2-7、A3-2-8、G2-2-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》,并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44次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。依据《城乡规划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《论证报告》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。 四是增加商业用地,增强商业配套承载能力,提升井大商圈商业活力。涉及控规A3-2、G2-2两个管理单元: (1)A3-2管理单元:A3-2-7由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(0806),地块面积由0.48ha(7.2亩)调整为0.61ha(9.15亩),规划控制指标:容积率≤1.8、建筑密度≤35%、绿地率≥30%,建筑限高24m。A3-2-8由医院用地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(0807),地块面积由0.85h(12.75亩)调整为0.72ha(10.8亩),规划控制指标不变。